表4.2.4 導體最小允許截面(mm2)
4.2.36.3 配電線路分級保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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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6.3.1 應分級設置接地故障保護、短路保護、過電流保護、過電壓及欠電壓保護等裝置,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切斷電源或發(fā)出報警信號。
4.2.36.3.2 以下設備的配電線路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漏電保護器):
——I類手持式及移動式臨時性用電設備,室外工作場所的用電設備;
——環(huán)境特別惡劣或潮濕場所的電氣設備;
——家用電器類或插座回路;
——由TT系統(tǒng)供電的用電設備等。
4.2.36.3.3 剩余動作電流值應按環(huán)境條件選擇,但正常場所不應超過30mA,其安裝運行應符合GB 13955的相關規(guī)定。
4.2.36.3.4 PE線應連接可靠,線徑截面積及安裝方法符合本標準
4.2.39的相關規(guī)定。
4.2.36.4 線路絕緣類型與耐壓水平應按場所要求選用,并滿足系統(tǒng)絕緣配合的要求;架空絕緣導線無散股背花和破損;電纜無滲漏、無破損;線路溫升在允可范圍內(nèi);危險部位有屏護或其他保護措施。
4.2.36.5 電桿或電纜構筑物
4.2.36.5.1 電桿基礎應牢固無傾斜,桿身無裂紋、無露筋;橫擔平整,瓷體及絕緣套件應無裂紋,無臟污。
4.2.36.5.2 電纜溝、線槽、排管、工作井等電纜布線構筑物的排水應暢通,無積水、無雜物,蓋板嚴實,間距合理;電纜的固定、彎曲 10
半徑符合本標準4.2.35.4.3的相關規(guī)定。
4.2.36.6 線路相序、相色與標識
4.2.36.6.1 面向負荷,交流相序排列應為L1(A)、N、L2(B)、L3
(C)。直流相序水平排列,正、負極由左向右;上下排列由上向下。線路相序排列應與設備連接相序一致。
4.2.36.6.2 主干導體線路顏色:L1(A)相為黃色,N線為淡藍色,L2(B)相為綠色,L3(C)相為紅色,PE線的專有顏色為綠黃雙色。
4.2.36.6.3 線路應設置標志牌,注明線路編號、型號、規(guī)格及起訖地點;并聯(lián)線路應有順序號。
4.2.36.6.4 直埋電纜應在直線段每隔50m處、電纜接頭處、轉(zhuǎn)彎處、進入建筑物等設置明顯的方位標志或標樁,標志牌應正確、清晰、穩(wěn)固。
4.2.36.7 線路排列應整齊、有序,電纜溝蓋板、直埋電纜上面無堆積物。對易受外部影響著火的電纜密集場所或可能著火蔓延而釀成嚴重事故的場所,應采取防火阻燃措施。
4.2.37 臨時低壓電氣線路
4.2.37.1 臨時低壓電氣線路應履行審批手續(xù),并符合如下規(guī)定:
——審批單應有申請項目單位、內(nèi)容、安全技術措施、用電負責人、施工人員,以及審批部門及監(jiān)檢負責人,裝設地點與裝拆日期等內(nèi)容;并經(jīng)審批后方可安裝;
——臨時低壓電氣線路期限宜為15天,如需要延長應辦理延期手續(xù);當預期超過三個月的臨時低壓電氣線路,應按固定線路方式進 11
行設置;
——相關方臨時用電工程,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編制用電設計方案;經(jīng)審批、安裝后每月應不少于一次進行現(xiàn)場檢查和確認;
——使用現(xiàn)場應設有臨時用電危險警示牌,配置符合安全規(guī)范的移動式電源箱或在指定的配電箱、柜、板上供電。
4.2.37.2 線路絕緣和屏護
4.2.37.2.1 線路路徑應避開易撞、易碰,以及地面通道、熱力管道、浸水場所等易造成絕緣損壞的危險地方;當不能避免時,應采取保護措施。絕緣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應大于導線允許安全載流量,絕緣導線無破損、無老化。
4.2.37.2.2 危險區(qū)域或建筑工程、設備安裝調(diào)試工程的施工現(xiàn)場有電氣裸露時,必須設置圍欄或屏護裝置、并設有警示信號。
4.2.37.3 線路架設時,其高度在室內(nèi)應大于2.5m,室外應大于4.5m,跨越通道應大于6m,并牢固固定。電纜或絕緣導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直接捆綁在設備、腳手架、樹木、金屬構架等物品上;埋地敷設時必須穿管,管內(nèi)不得有接頭,管口應密封;線路與其他設備、門窗、金屬構架等距離應大于0.3m。
4.2.37.4 保護方式與保護電器
4.2.37.4.1 線路應設置總開關控制,且每臺設備應配備專用開關,保護電器動作電流與切斷時間可靠。
4.2.37.4.2 線路與臨時用電設備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系統(tǒng),并 12
在規(guī)定的動作電流與切斷時間內(nèi)可靠切斷故障電路。
4.2.37.4.3 當設置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斷路器)同時具備短路、過載、接地故障切斷保護功能時,可不設總路或分路斷路器或熔斷器。
4.2.37.4.4 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低壓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總配電箱(柜)和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并設置TN-S系統(tǒng)和二級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配電箱柜應符合本標準4.2.38的相關規(guī)定。
4.2.37.5 所有用電設備、插座電路、移動線盤等應與主干PE線連接可靠。配電箱內(nèi)電器安裝板上必須裝設N線端子排和PE線端子排。
4.2.37.6 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環(huán)境中架設臨時電源線。
4.2.38 動力(照明)配電箱(柜、板)
4.2.38.1 環(huán)境條件
4.2.38.1.1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中的配電箱(柜、板)應符合GB 50058的相關規(guī)定。
4.2.38.1.2 粉塵、潮濕或露天、腐蝕性環(huán)境中的配電箱(柜、板)應符合GB 4208的相關規(guī)定。
4.2.38.1.3 金屬占有系數(shù)大及高溫環(huán)境的配電箱(柜、板)應選擇防護式,且用金屬材料制作。
4.2.38.1.4 配電箱(柜、板)的設置應通風、防塵、防飛濺、防雨水、防油污、防小動物。
4.2.38.2 安裝
4.2.38.2.1 箱柜電源側應有可靠的隔離電器分隔總路,操動機構應 13
可靠分斷或合閘電路;各個電氣單元絕緣良好、接頭無外露,并排列整齊、安裝牢固,設有良好的外殼防護裝置。
4.2.38.2.2 具有2個回路及以上的配電箱板應設總刀閘及分路刀閘;每一分路應接一臺電氣設備,并按容量選擇刀閘或斷路器;照明、動力合一的配電箱應分設刀閘或開關。
4.2.38.2.3 室內(nèi)落地式的箱柜底面應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應高出地面200mm以上;固定式配電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
1.4m~1.6m。
4.2.38.2.4 箱(柜、板)前方(或下方)1.2m的范圍內(nèi)應無障礙物;當工藝布置有困難時,照明箱可減至0.8m。
4.2.38.2.5 箱(柜)關閉嚴密;進出線彎曲半徑應符合本標準
4.2.35.4.3的規(guī)定,出線應受到保護,嚴禁承受外力;線路壓接緊固、不得扭接、松動。
4.2.38.2.6 箱(柜、板)上應無飛線,無積塵、無油污、無燒損、箱(柜)內(nèi)無雜物。
4.2.38.3 PE線與N線
4.2.38.3.1 箱(柜、板)內(nèi)PE與N應從主干PE接地系統(tǒng)網(wǎng)路和N排(線)分別引入或引出,接至電器安裝板上時必須分設PE線端子排和N線端子排;N線端子排必須對地絕緣;金屬安裝板及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與PE線端子板做可靠的電氣連接。
4.2.38.3.2 PE線和N線應壓實,不得有松脫、損傷現(xiàn)象,PE線連接應符合本標準4.2.39的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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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8.3.3 PE線和N線應采用壓接,壓接時,嚴禁“一釘多根線”。
4.2.38.3.4 N與PE分開后,不允許再合并;N線對地絕緣;N與PE應標識正確、明晰。
4.2.38.3.5 N線對地絕緣,嚴禁單相設備采用“一相一地”(L-PE)的接線方式。
4.2.38.4 電氣元件與線路
4.2.38.4.1 刀閘、開關、接觸器應動作靈活、接觸可靠、合閘到位,觸頭無燒損。
4.2.38.4.2 指示測量儀表或裝置應靈敏可靠,無損壞。
4.2.38.4.3 線路應滿足安全載流量,無嚴重發(fā)熱和燒蝕現(xiàn)象。
4.2.38.5 插座回路
4.2.38.5.1 插座回路電壓等級與用途不同時應設有標識。
4.2.38.5.2 插線板應有銘牌,使用前應經(jīng)定檢許可,不宜兩個及以上進行串接使用。
4.2.38.5.3 插座回路應有單獨電源開關控制,每一回路插座數(shù)量不宜超過10個,用于計算機電源的插座數(shù)量不宜超過5個。
4.2.38.5.4 插座回路應配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兼作開關),按場所環(huán)境特征選擇動作參數(shù),PE線不得接入其裝置,始終保持其連續(xù)性、可靠性。
4.2.38.6 電氣裝置的配置
4.2.38.6.1 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并應具備電源隔離(明顯斷開點)、短 15
路過載、單相故障電流回路切斷保護功能。
4.2.38.6.2 熔斷器應按負荷計算選擇熔體的額定電流,并具有可靠滅弧分斷功能,熔池清潔。嚴禁使用多股及不符合原規(guī)格的熔體或者金屬絲代替熔斷元件。
4.2.38.6.3 自動斷路器應與負荷相匹配,線路單相短路電流不應小于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3倍。
4.2.38.6.4 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和特性相適應;電器配置和接線末經(jīng)安全設計嚴禁隨意改動。
4.2.38.7 配電板面板后和箱柜以外禁止有裸導體或接頭裸露。箱柜應有可靠的屏護。
4.2.38.8 安全標識和定檢維護
4.2.38.8.1 面板應有統(tǒng)一編號和符合規(guī)范的安全標識和安全色。
4.2.38.8.2 箱柜內(nèi)應有“動力原理接線圖”,標識電器裝置的型號、規(guī)格、保護電氣裝置整定值,所控對象的名稱、編號等,且與實際相符合。
4.2.38.8.3 車間(場所)供電系統(tǒng)圖應與各配電器(柜、板)的“動力原理接線圖”相一致。
4.2.38.8.4 每月應由電氣專業(yè)人員進行維護、檢查,并保持記錄。
4.2.39 電網(wǎng)接地系統(tǒng)
4.2.39.1 系統(tǒng)整體結構
4.2.39.1.1 低壓配電系統(tǒng)應采用TN-S系統(tǒng),確有困難時,可采用 16
TN-C-S系統(tǒng)。當電子信息系統(tǒng)設備采用TN系統(tǒng)供電時,必須是TN-S系統(tǒng)接地形式。同一電源供電的低壓系統(tǒng),不應同時采用TN系統(tǒng),TT系統(tǒng)或IT系統(tǒng)。
4.2.39.1.2 系統(tǒng)的工作接地,主干保護導體(主干PE或PEN線),電氣設備保護線(PE線),接地故障速斷保護裝置,線路場所的保護性接地網(wǎng)(等電位聯(lián)結及重復接地)應同時完好、可靠、縱深防護有效。
4.2.39.2 系統(tǒng)工作接地
4.2.39.2.1 TN系統(tǒng)配電變壓器中性點應直接接地。所有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采用保護導體(PE)與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保證連續(xù)可靠的電氣連接。
4.2.39.2.2 變壓器低壓側中性導體直接接地引出連接工作接地導體的有效截面不得減少,應采用等效件直通至接地系統(tǒng),并保持導電的連接可靠。當采取母排螺栓直接壓接時,連接處應兩點緊固壓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