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勞務分包企業(y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臵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企業(yè)總人數(shù)的5‰。
第八條:施工作業(yè)班組應設臵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yè)場所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
第九條:對公司承接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工程(指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指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應當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三)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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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7、卸料平臺。
(六)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
2、特種設備施工;
3、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
4、6m以上的邊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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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 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第十條: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
公司及項目部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本技術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及監(jiān)理單位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由公司總工程師、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
(二)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 (三)30m及以上高空作業(yè)的工程
第十二條:專家論證審查
(一)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