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規(guī)劃
新村規(guī)劃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 法〉實施辦法》、《河南省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宅基地是指我村居民個人取得合法手續(xù)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廚 房和院落用地。
第三條 我村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我村居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 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
第四條 我村宅基地的使用應遵循節(jié)約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盡量利用荒廢地、崗 坡劣地和村內空閑地。 村內有舊宅基地和空閑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等;巨r田保護區(qū)、商品糧基地、蔬菜基地、名特優(yōu)農產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
第五條 我村居民建造住宅,應嚴格按照鎮(zhèn)村建設規(guī)劃進行。嚴禁擅自占用自留地建造住宅 。
第六條 我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戶為單位,每戶宅基地的用地標準,應嚴格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 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突破用地標準。禁止隨意套用地域類別。
第七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用地:
(一)我村居民戶無宅基地的;
(二)我村居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的;
(三)回鄉(xiāng)落戶的離休、退休、退職的干部、職工、復退軍人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
(四)原宅基地影響規(guī)劃,需要收回而又無宅基地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出賣、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房屋的;
(二)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超生未作處理的;
(三)一戶一子(女)有一處宅基地的;
(四)戶口已遷出不在當?shù)鼐幼〉模?/p>
(五)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六)其它按規(guī)定不應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第九條 村民申請宅基地,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
第十條 我村居民建住宅,應一戶一處按規(guī)定的標準用地。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村民委員會收 回,報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另行安排使用。
第十一條 嚴禁城鎮(zhèn)非農業(yè)戶口居民個人私自向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個人購地建房。
第十二條 我村宅基地的用地審批接受群眾監(jiān)督,實行用地指標、審批條件和審批結果三公開制度。
第十七條 對擅自突破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致使土地被亂占濫用的,或利用職權擅自批宅基地的,由村委會負責收回。
第十八條 凡未經批準或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鎮(zhèn)人民政府限期拆除或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
第十九條 買賣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建房的,由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 或沒收買賣和其它形式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可以對當事人處以非法所得50%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經批準的宅基地劃定后,超過二年未建房的,由村委會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5年 月起施行。